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嘉兴大学)教师实验守则

一、注意实验准备

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实验准备,监督学生按规定进入实验室。

二、注意指导安全操作

指导教师在实验室上课期间负责对学生就实验室的使用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注意填写上机日志

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记录,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反映设备使用情况。

四、注意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除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相关学科教师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

五、注意看管仪器设备

未经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拆卸任何设备和线路,不得随意安装、删除软件。发现故障,及时联系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解决问题。

六、注意督促保持实验室卫生

指导教师应注意指导和督促学生保持实验室良好的文明和卫生环境。

七、注意及时处理异常

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异常应立即拉闸并疏散人员。

八、注意监督学生实验结束后关闭设备

实验结束,监督学生关闭实验设备并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