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嘉兴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管理制度

嘉兴学院尚德楼南楼315室设立为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嘉兴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该实验室专门用于学生科研,供研究生和参加有关竞赛和科研项目开发的本科生使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与使用

1、本实验室实行开放式管理,主要服务于学生的学科竞赛或科研项目。学生根据实验需要获得申请后实行自主管理。

2、学生以项目形式向经管实验中心申请使用本实验室。申请时需递交学科竞赛或科研项目申报书、项目立项通知书、指导教师意见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使用申请表经中心批准方能进入,未经批准者不得擅自进入。

3、中心安装有门禁系统,申请学生获得批准后凭学校一卡通出入,一人一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者中心将停止其使用权。实验室钥匙交由项目负责人保管,项目结束后交由中心收回。

二、安全与管理

1、学生在申请使用实验室时需一并填写“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2、学生进入和离开实验室需填写使用登记表。进入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教师的安排。

3、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接电源,严禁使用与科研无关电器设备。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实验室使用资格。

4、使用中设备发现故障,不得擅自拆装,否则造成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外借电器设备必须经过中心有关领导批准。

6、实验室属学习和工作的公共场所,请自觉遵守文明礼貌的要求和社会公德,学生在实验室内只能从事与科研竞赛、课题开发等相关事宜,禁止在实验室吃零食、玩游戏和网络聊天,禁止大声喧哗、谈笑甚至嬉戏打闹等影响他人的举动。

7、使用结束后,必须将桌上的物品清理干净,所有设备归位。

8、凡违反以上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将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告、暂停其使用权、永久取消使用资格、行政处分乃至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必须按规定赔偿损失。

 

 

经济管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嘉兴学院)

2021年9月1日